马上就是中秋节了,大家过节福利是发现金、月饼还是购物卡呢?
首先过节福利有发现金福利的吧,比如每人400元,还有发实物福利的吧,比如月饼、糕点、礼盒等。
但是对于员工来说,可能最希望的还是现金。发现金固然是好,但是一不留神儿容易产生税收风险。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过节发的节日费,是不是需要缴纳个税。这个是当然的,申报个税的时候,在申报系统中,一定要手动并入到“收入额”中。过节费实质上是节日补助,属于广义的工资薪金范畴,需要缴纳个税。
那么问题就来了,到底是会计核算是做工资还是福利?不管哪种都涉及个税,为什么要纠结这个?因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不同。工资是据实扣除,而福利费是在工资总额14%范围内限额扣除。
从税前扣除的角度 ,当然是希望作为工资据实扣除,到底过节福利费能不能作为工资呢?有没有政策可依?
我们先来看一下政策,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已依法履行了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并且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由此可见,都是不难满足的要求。既然过节发的现金,不管是工资还是福利核算,都要代扣代缴个税,那我们为什么不作为工资核算呢这样在企业本身福利费比较高的情况下,不占用福利费限额,税前扣除有利于企业。
现金过节费在发放时,一般单位是发现金、或者转账银行卡,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发达,现在有的单位流行一种方式,就是直接微信红包或者支付宝红包发给员工作为过节费。有的会计人员就觉得,网络红包这种发给员工,能够避免个税的代扣代缴,比较方便。难道真的不涉及个税吗?
到底涉不涉及个税呢?如果需要缴纳个税的话,是不是所有的微信红包都是需要缴纳个税的?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 7*24小时免费热线: 130-6287-9170
创业服务
满足需求、解决困难;打造创业服务产业链!
品质保证
19年财税经验积累资深财税团队,专业会计团队
多元产品
社保托管、税务代办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
安全保证
宝园财务造成错报漏报,无条件赔偿所有损失
信息保密
所有客户资料严格保密,保护客户隐私免遭外泄
宝园财务为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 + 代理记账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公司开户 + 商标注册 + 公司年审 + 批文办理」绿色通道快速办理!
Copyright © 2015-2024 上海宝园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宝园财务 沪ICP备13032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