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_宝园财务
上海公司注册优惠活动

宝园财务为您提供工商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上海[切换区域]

宝园财务

免费咨询:
130-6287-9170

【最新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搜索
热门文章
您想要了解什么?
快速解答您的各种疑问
注册知识
快捷服务
免费注册公司
快速公司核名

哪些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文章关键词: 更新时间:2024-04-03 13:41:59 编辑作者:宝园财务     阅读次数:0
[导读]: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二)因确定为重大财政扶持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三)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四)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财政扶持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财政扶持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财务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财务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以上就是上海宝园财务小编为您带来的所有内容了,想要快速注册公司,想要获得永久免费的虚拟地址,想要免费注册,就找上海宝园财务公司代办,签订代理记账合同,为您解决注册公司,代理记账等相关问题,如果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我们上海宝园财务的客服人员,咨询热线:400-056-8992。
  【注意:文章内提到的政策可能因实际情况而变动,一切以当前工商政策为准】
咨询客服
公司注册

服务价目表

标题:哪些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网址:/news/2024-04-03/348.html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 7*24小时免费热线: 130-6287-9170

分享给好友:
在线咨询注册公司
除了哪些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您也可能对以下资讯感兴趣
热门区域: 临港区    奉贤区    崇明区    金山区    青浦区    宝山区    松江区    闵行区    浦东区    杨浦区    静安区    黄浦区    长宁区    虹口区   

宝园财务为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 + 代理记账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公司开户 + 商标注册 + 公司年审 + 批文办理」绿色通道快速办理!

Copyright © 2015-2024 上海宝园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宝园财务   沪ICP备13032945号